2012-2013 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赛风赛纪处罚决定公布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27
在2012-2013年特步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超级组)北区总决赛和总决赛中,部分球队(球员)在场上违反规则和纪律,极大地影响了球场的秩序,对联赛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加强赛风纪律管理,确保联赛顺利进行。经联盟纪委研究,现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1. 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违章违纪处罚决定:
2012年3月31日,在中国大学生橄榄球联赛超级组北区决赛中,在青岛大学与太原理工大学的比赛中,教练李健故意纵容运动员,导致运动员19号刘文超、5号梁小龙、8号党泽正故意踢球, 跨步,并猛烈地踢对方运动员,并被裁判判罚红牌。这种行为对比赛产生了不利影响。
青岛科技大学6号运动员王浩在2008年小组赛后被发现曾代表新疆体育彩票足球俱乐部参加中国足球联赛。
根据《全国学生体育比赛纪律处分规定》第二章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六章第二十条的规定,处以下列处罚:
1. 青岛大学排名第
19 位的运动员刘文超、排名第 5 位的运动员梁小龙、排名第 8 位的党泽政被批评并被停职一年(2013 年 3 月 31 日至 2014 年 3 月 30 日),不得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
2、流传对青岛大学教练李健的批评,暂停其带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2年(2013年3月31日-2015年3月30日);
3. 批评青岛科技大学 6 号运动员王浩,取消其参加本赛季的资格;
4. 取消青岛科技大学本赛季的所有成绩大学生足球联赛 重庆赛区,并在全国通报中批评青岛科技大学足球队。
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要加强对本校足球队领导、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和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比赛的作风和纪律,防止今后的比赛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2. 重庆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违规违纪处罚决定:
2013 年 4 月 11 日,在 2012-2013 年特步中国大学生联赛总决赛重庆大学主场对阵中国农业大学的比赛中,比赛在第 60 分钟、第 85 分钟和第 93+ 分钟因部分队员的侮辱和暴力违纪而中断了三次。严重影响游戏进度并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比赛监督员、裁判员值班报告,并按照《全国学生体育比赛纪律处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现处分如下:
1. 暂停重庆大学 5 号 杨锐和 10 号 张冲参加本赛季剩余比赛的资格;
2.暂停中国农业大学28号林斌、5号刘航成、23号刘军波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为期2年(2013年4月12日-2015年4月11日);
3.暂停中国农业大学组长高立国、主教练丁峰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2年(2013年4月12日-2015年4月11日);
4.暂停中国农业大学足球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学生足球比赛资格一年(2013年4月12日-2014年4月11日);
5. 在全国通告中批评中国农业大学足球队。
重庆大学、中国农业大学要加强对各自足球队领导、教练员、运动员的管理和教育大学生足球联赛 重庆赛区,认真学习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有关规定,严格管理比赛的风采纪律,防止今后的比赛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各球队要以此为警示,加强对运动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感大学生足球联赛 重庆赛区,切实尊重对手和裁判员,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共同维护中国大学生橄榄球联赛的良好形象。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