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大学球场跳广场舞被撞致九级伤残,谁来担责?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8:20

案例介绍:

一名67岁的女孩是一名大学职员的家属。一天晚上8点,她和其他老人在大学篮球场的广场上跳舞。

20岁的施某是该大学的一名学生。当晚,他按照学校的安排,在老师的指导下,在同一个篮球场上体育课。

篮球训练时,篮球从篮筐上弹起,落在老人舞蹈场地边缘,并继续弹入舞蹈场地。石追着篮球运动的方向广场舞pk篮球,试图接住篮球,但没能控制住球,放手了。当有人再次追球时,他不小心撞倒了球,导致他受伤。

经鉴定,患者左侧股骨、胫骨骨折,属九级伤残。某某将石某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0万余元。

法庭审理:

大祥区人民法院认为,蒯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篮球场是体育训练、比赛场所,不是休闲娱乐活动场所。当有学生在上篮球体育课时,蒯甲应该主动避免离开篮球场,但蒯甲人无视对抗性篮球训练的危险性,无视潜在的人身伤害风险广场舞pk篮球,仍然选择继续跳舞篮球场应视为冒险行为,他应承担损害后果的60%。 %责任。

大学是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发现培训场地被老年人占用时广场舞pk篮球,应当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劝其离开。劝说无效的,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排除妨碍。大学允许老人继续在篮球场跳舞,对这次事故负有过错。应承担30%的责任并支付6万元以上赔偿金。

作为一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石某在篮球训练前就知道,篮球场的一部分被毛等老人占据,跳广场舞。篮球落地受到缓冲后再次弹起。即使弹到人群中,造成的危险一般也很小。然而,当石某未能控球时,他不顾老人被碰撞的风险,仍然按照篮球运动控球,甚至将老人撞倒。因此,石某对造成本案事故存在过失,应承担10%的责任,并支付赔偿金2万余元。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1173条规定:“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被侵权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对于双方都有过错并造成损失的行为,民事法律原则和责任必须一致执行。在这种情况下,马某明知学生们正在上篮球课,应该主动回避,但仍然选择继续占据篮球场跳舞,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这应该被视为一种冒险行为,他应对自己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

近年来,随着广场舞的流行,与广场舞相关的投诉也随之增多。最突出的冲突包括占用特殊场地跳舞、噪音滋扰等问题。广场舞爱好者应合理规划活动区域和时间,控制音量,保护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生活环境。

本文标签:广场舞pk篮球

上一条:2024 年富顺县篮球比赛(村 BA)在赵化古镇正式开赛,31 场精彩赛事等你来

下一条:篮球过人技巧全攻略:加农贝克的实用秘籍,助你称霸球场

相关篮球新闻